第(1/3)页 程景舟皱眉,又将昨日谢修齐跟他讲的张三李四那桩案子说了一遍。 “若是如此,那李四岂非就是被人凭白占了田产,且日后有了红契,也再不可能要回自己的田地了?” 谢容昭歪头想了想:“也不是啊!那县衙可以再下一道令,只说是若突然更改户主的,总得将事情前因后果说明白,以防有人借机囤田。而且你刚刚提到的那个案子,张三明显就是犯了法,若他是个聪明的,就不会去换红契,毕竟自己的性命和脸面比那几亩地要更重要。” 这话也有道理! 可程景舟还是觉得不大妥当,总觉得自己疏忽了什么,还得再完善一下子。 不过,谢容昭的这番话,还是给他提供了一个思路,早知如此,该昨晚就问的,这样至少自己能睡个安稳觉的。 程景舟将县丞、主簿以及两位县尉都叫到一起商议。 最终,他们拟定出了一个最全面的告示。 冯县尉早在程景舟动了杜家开始,就知道这次的事情不好躲过去,所以早早地让自家人将田产该卖的卖,该改到仆从名下就改到仆从名下,至少这不犯法。 告示不仅张贴于县衙门口,而且县里的两个城门上也都有张贴,程景舟甚至还找了两个识字的衙役在那里守着,但凡是有不识字的老乡来问,就要一一解释清楚。 不仅如此,还将这告示抄官上百张,然后分派到下面的镇、村,争取在短时间内,让丰县所有的百姓都能看到。 这上面主要就是按谢容昭所提的两条而列的,而第三条,则是专门针对商人的。 一旦查出商人名下有超额田产,将重惩,除了将田产抄没之外,还要杖三十,监六月,并将其事迹及画像张贴于县衙门外的告示榜上宣扬一年。 这份惩罚,不可谓不重。 但是既然县衙诸位大人都赞同,那就说明加上这一条,对于那些商人而言是一个大麻烦。 如此一来,若真有商人侵占了农户田地,此时也不敢再去改换红契,至于先前写下的白契,官府说都不作数了,那他们还能怎么办? 跟官府做对吗? 若是老百姓们不知道有红契,也不知道这回事也就罢了。 第(1/3)页